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申请程序
作者:lxq 发布日期:2011-09-01 浏览次数:

 

一、申请博士后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2、申请人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须全时脱产到学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我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能申请进入我校相同一级学科的流动站。

二、申请人应向流动站提供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人员申请审批表》

2、博士学位、学历证书;

3、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和奖励清单(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及佐证材料;

4、博士学位论文。

三、招收博士后程序

1、学校公布各流动站招收博士后信息;

2、各学院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转送相关学科、研究所或申请者选择的合作导师审阅,若有招收意向的,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 》(已申报的,08年不需再申请);

3、博士后流动站组织面试考核小组,对已确定的面试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择优招收;

4、流动站面试通过后,报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审批;

5、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将拟招收人员的《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人员申请审批表》和《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6、经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流动站博士后管理人员通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  进行网上申请,并下载和填写相关材料。

7、合作导师所在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人递交的进站审批材料,校验申请材料的原件,核实无误后,将由学院党委(总支)签署意见的《浙江工业大学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政审表》和其他进站审批材料一起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8、经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并报省博士后办公室批准后,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发放《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录用通知书》,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9、与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主要由企业选拔,合作导师与所在学院也有责任对其人选进行考核。

  10、招收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为我校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学院需到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来华工作手续。

 

                                                          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