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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褚衍清
发布日期:201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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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个性化的研究性学习方式和培养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二、申报项目的类别及立项数量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40项(全校) 2、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50项(全校) 三、申报对象、名额与资助资金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申报对象和参加项目人数: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得申报,07级学生申报时,团队另1人须为08级学生,且负责人不能为07级学生)。项目分为学生个人和团队申请两种:团队申请参加人数最多不得超过2人。申报名额:各学院申报不超过6项,须排序。资助资金:20000元/项(含学校配套费10000元/项)。 2、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申报对象和参加项目人数: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得申报,07级学生申报时,团队须有1人为08级学生,且负责人不能为07级学生)。项目分为学生个人申请和团队申请两类,团队申请参加人数最多不得超过3人。申报名额:各学院申报不超过6项,须排序(含申报国家级落选项目)。资助资金:最高4000元/项。 四、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①申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请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清单”。申报国家级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材料电子版于 申请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请填写“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清单”。申报校级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材料电子版于 ②学院组织初评、推荐。对于申请国家级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学院试情况将组织院内答辩评审,挑选优秀作品,每个项目答辩安排10分钟,其中学生介绍项目方案6分钟(要做PPT讲解)、专家提问4分钟。(是否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校组织评审 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由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及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分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实施。 ①初审:由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专家组成员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评审(7月27日~7月30日左右)。 ②复审:对初评入围的项目分小组进行答辩评审:每个项目答辩安排10分钟,其中学生介绍项目方案6分钟(要做PPT讲解)、专家提问4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③终审:全体专家组成员对各小组复审项目进行最终评审,确定申报国家级项目。 (2)校级项目采取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 五、经费使用范围 项目经费可以用于购买(复印)图书、资料、药品、元器件等相关耗材,参加学术会议、与调研活动相关的交通费等。各学院应多渠道筹措经费资助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