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可晗 发布日期:2026-01-0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假将至,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在编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572号)《浙江工业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02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申请时间

根据校历安排,教职工自123日(周)开始轮休,31日(周)正式上班。考虑实际情况,本次受理申请时间截至122日,请提前做好出行计划,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流程

在编教职工出行前需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经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人事审批同意等网上事项办理结束,可到人事领取在职收入证明,登记备案人员领取因私出入境证件。中层干部、涉密人员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在编教职工应于学校审批出国(境)的出行地(含途经点)、起止日期(出入境时间以通过国内海关为准,请注意凌晨航班通过海关时间,避免提前出境、延后入境)出行,如实际出行地点、时间与审批地点、时间不同,需在出行前重新提交申请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时,必须一事一批,不得一次申领多次使用。

3.出国(境)人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到,并提供相关材料。未经学校审批同意擅自出国(境)或擅自改变行程的在编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扛起出国(境)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在编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审批权限和考勤制度严格审批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提醒,常态化开展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附件1学习,准确掌握本单位在编教职工出入 (境)情况,及时做好在编教职工返回后国(境)外行程核查。

2.强化台账管理。要做好2025919日至202631日期间本单位在编教职工的一人一档因私出国(境)台账工作。收集所有在编教职工的《情况报告表》(附件2),汇总填写《一人一档记录汇总表》(附件3)。

3.及时报送材料。请于315日前将附件3电子稿及盖章签字的pdf版以单位名称+因私出国(境)发送到szk@zjut.edu.cn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16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在编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pdf

附件2: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表.docx

附件3: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一人一档记录汇总表(统计时间范围:2025年9月19日——2026年3月1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