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推荐工作暨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lhr 发布日期:2024-06-0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23〕08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24〕05号),现启动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推荐和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结题工作。

一、材料递交

(一)纸质材料

1.案例正文及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向学校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学院排序推荐汇总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二)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浙江工业大学;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单位盖章扫描件,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 PDF扫描版本。

二、推荐及结题工作说明

采取自主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我校推荐名额为72项。学校将65项名额分配给有关单位,由各单位组织评审推荐;7项机动名额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推荐;校级案例培育项目作为省优推荐依据。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不计入限额名额内。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的案例素材。

2024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须申报。

三、报送时间

所有材料一式一份需在2024年6月5日前报送至信息楼A520。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ihairong@z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290521

          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