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细银 发布日期:2021-03-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 ?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配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促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切实为各地方培养更多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1年继续在地方合作项目中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根据留基委《2021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 —、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操作流程及优势

? ? 地方创新子项目由省教育厅在高校预申报的基础上进行有机整合,统一向留基委申报,由留基委组织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各高校根据年度选派规模和选派计划,自行组织派出人员的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向留基委推荐候选人,留基委审核录取。项目获批后,可连续执行3年,且各高校对人员选派有较强的自主权,推荐出的人选符合留基委国家公派留学的标准,即可录取派出。项目经费由留基委和省财政全额承担。

? ? 2.重点鼓励学科领域

? ? 鼓励各高校结合学科特色,整合优势资源,瞄准学术前沿, ?申报合作基础好、学科特色明显、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的项目,与国外高水平机构开展学术团队科研合作或人才梯队培养,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建与我省现代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学科体系。重点鼓励与我省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八大万亿产业,“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海洋强省建设等紧密结合的学科领域。

? ? 3.申报计划

? ? 2021年,省教育厅拟统筹设立2-3个地方创新子项目,每个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执行周期为3年(2022-2024年)。计划每年选派50人公派出国研修。

? ? 二、申报条件

? ? 有关单位可根据《2021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科建设实际,对照以下项目申报条件,认真梳理现有国外合作项目,或抓紧联系国外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制定项目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 ? 项目申报条件:

? ? 1.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与我方有较强的继续合作意愿。

? ? 2.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并且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 ? 3.合作协议应明确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 ? 4.拟推荐的选派人员2022年初可获得国外合作单位邀请函。

? ? 5.纳入2019年获批的2个地方创新子项目的“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不在此次预申报范围内。

? ? 三、相关要求

? ? 请填写《项目申报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于5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办(东科教南223),电子材料发送至szk@zjut.edu.cn。省教育厅将根据各校项目预申报信息,确定2021年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方案,通知指导填写《项目申报书》。

?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320543。

附件1:2021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pdf

附件2:项目申报信息采集表.docx



学院通知:

1. 请以学科或者“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名义准备申报材料,项目获批后执行3年,每年可以派团队成员出国访学深造。

2. 本次申报立项的执行期是2022年到2024年,有兴趣的团队可以先准备起来,如果还没有合作协议的要尽快签署合作协议。如有申报意向,可以提前联系学院办公室杨细银(85290582)。

3. 预申报材料提交截止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