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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通知
作者:dy
发布日期: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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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2018年起我院增加“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一、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2020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有效期依英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起向前推算)。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5)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在ZJUT100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英文学术论文(含录用)。 3.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应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4.申请人必须是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即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档案转入学校。 二、申请程序 1.递交材料 申请人在2019年11月2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快递或直接递交到学院办公室(地址:杭州市留和路288号 浙江工业大学 屏峰校区 信息楼A520室,戴老师(收),电话:0571-85290522,邮政编码:310023),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达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申请材料包括(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浙江工业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2)《报考浙江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导出打印,另行通知) (3)《浙江工业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见附件) (4)有至少三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书面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为申请人硕士学位指导教师,其他专家应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见附件)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教务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11)个人简历(带照片) (12)申请人的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与设想,字数不少于3000 字)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见附件) 2.学院组织“审核小组”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 三、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包括学科组考核、英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三个环节,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任一考核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折算成100分计算,得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实施办法见《信息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四、体检 考生综合考核时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五、录取 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学院根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未被学院录取的研究生可以参加其他院校或我校其他学院当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考试。
六、享受政策 学校按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学院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七、组织与监督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领导、组织、考核和监督,并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八、其它 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院有权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571-85290522 邮箱:daiying@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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