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计财处关于做好2018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紧急通知
作者:杨细银 发布日期:2019-10-28 浏览次数:

各部门(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快支出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近日,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尽快清理往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加快资金执行进度,针对各单位2018年及以前年度国库资金(详见附件)需在201911月底前完成使用支付,未支付的结余资金(含采购确认书资金)将在12月份初全面冻结,由财政部门进行统一清理和回收

请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合理合规安排资金使用(特别是已实施采购但尚未支付款项的项目要抓紧支付),逾期计财处将无法受理该类资金日常报销和采购支付业务。望大家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联系电话:88320530 (凌老师)   88320626 (钟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及以前年度国库资金非采购项目明细.xls

 附件2、2018年及以前年度国库资金已报采购确认书明细.xlsx

 附件3、2018年及以前年度国库资金未报采购确认书项目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