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以及教育厅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晓琴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201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乡村振兴及我省八大万亿产业相关的项目,引导中青年教师、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树立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识。

 

二、项目类别、研究期限及经费支持额度

项目类别:一般项目(包含自筹)。

研究期限:一般2-3年,起始年月以网上申报系统为准。

经费支持额度: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1. 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以及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3.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四、申报办法

(1)申请人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9版)》填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2)各学院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各学院推荐申报指标,择优排序推荐。(各学院推荐申报指标另行通知)

(3)各学院确定最终申报项目后,通知申请者登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网络申报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学院核实注册信息真实性后开通帐号,申请者进行网上填报,学院审核后上报,提交上报后同时上交纸质材料:

(4) 学院申报省教育厅项目审批表一式1份。

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申请书。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汇总表1份。

(5)《省属高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申报,具体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7)网上上报和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19年6月30日下午16点整。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6月21日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稿反馈至lxq@zjut.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教育厅项目结题受理

2013—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02年5月底前完成结题,其中一般项目材料交高校结题,重点项目材料交省教育厅结题。

2.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琼

联系电话:88320204

地址: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208

E-mail:waglin@zj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