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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dy
发布日期: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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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对“双一流”高校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重点学科领域的发展,推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实质性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扩大了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资助规模并对相关申报工作做出相应调整。请各学院根据《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和《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补充实施办法》结合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组织申报,各学院限报1项。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所申报项目应反映本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外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高精尖缺、培养模式创新;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具有不可替代性;鼓励中外院校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二、在创新项目下设四个专项 1.精准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设立“双一流”高校建设专项。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围绕学科建设进行项目申报。 2.鼓励创新,支持中外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设立特色学科专项。引导未入选“双一流”建设的高校及科研机构以本单位特色学科为依托进行项目申报,发挥学科优势,引领国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我校可申报的专项类别) 3.聚焦高精尖缺,加大对国家重点学科及领域资助力度,设立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为服务国家重点领域,支持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以实验室为主体通过高校申报项目。 4.助力健康中国战略,推动中美人文交流,设立中美大学医学领域合作计划专项。 三、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在2018年9月份项目申报基础上增加一次新项目申报。请各学院于2019年3月5日前将《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初稿)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东教楼南203);同时将《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初稿)、《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jspy@zjut.edu.cn。 联系人:杨晶晶 电话:0571-88320648 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附件:1. 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 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补充实施办法 3.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表 4.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5.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