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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党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教工党员的通知
作者:陶进
发布日期: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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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工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8年12月19日前 二、评议内容: 着重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从以下八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宣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决定;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4.是否有较强的组织观念,主动交纳党费,按要求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各项活动; 5.是否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6.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规党章党纪; 7.是否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优良,廉洁奉公; 8.是否有较强的党性修养,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上有模范表率作用,为推动校院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三、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学习研讨。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成员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党支部评议。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党支部评议意见。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党内表彰参考。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请各支部在12月19日前将评议结果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taojin@zjut.edu.cn,书面稿交至A504陶进处。 信息学院党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