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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作者:罗晓琴
发布日期: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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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基金委发送邮件提供的帐号和密码登陆 http://isisn.nsfc.gov.cn 在线填写计划书,根据计划书撰写提纲、填报说明以及各学部的批准通知书的要求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审核,待科研院审核上报,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下载打印PDF
格式的计划书一式二份,要求必须双面打印,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需一致,通过审核的PDF显示“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 一、计划书截至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9日16点;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16点;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16点。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二、计划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资金预算表: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注意:请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填写计划书的资金预算表,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如有专家费请列出详细的发放标准和人次。 (五)正文: 1.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4. 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注意:1、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代表性论著一定要记得标注资助,否则不予认定为该基金项目资助。内容如下:中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英文:“Project
******* 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可缩写为“Project *******
supported by NSFC”。 2、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资助项目清单请详见网站"信息公开"栏目 。 如有问题请咨询 88320204 科研院-林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