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信息学院第二批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4-09
浏览次数:
考生: 您的初试成绩已达到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调剂生复试基本要求,现通知您参加2018年我院研究生调剂复试。 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内容如下: 1、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4月11日(周三)上午8:00 地点:屏峰校区信息楼A520。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复印件; ②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出示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出示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4)本人政审表; 5)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6)复试时须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请参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考生需提交心理素质测试结果纸质稿,操作流程如下: ①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公众微信号(zjutgrs); ②回复“心理素质测试”; ③阅读指导语,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无误,提交进入正式测试环节; ④截屏保存测试结果; ⑤将测试结果打印上交学院。 注:以上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其中政审表、成绩单需原件,其他可用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封面用《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考生须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上的相关内容,核对自己携带的资格审查材料,有材料的栏目上在“□”内打“√”,填写的手机号码在复试期间需保持一直畅通直到复试结束。
2、相关材料领取和联系信息确认(地点:在资格审查处) (1)联系信息确认 ①核对现使用手机号码,有变动者请务必主动告知我办。 ②为了录取过程中的联络、录取结果的及时通知,在复试当天及第二天的48小时内手机保持畅通。 (2)相关材料领取 考生资格审查时,请领取以下材料: ①《考生复试须知》; ②《师生双向选择表》; 考生填好《师生双向选择表》复试结束后2018年4月11日11:00前交到信息楼A520室。 时间:2018年4月11日(周三)上午8:30开始复试。 地点、组别、顺序:见信息楼A区五楼公布,请提前15分钟侯场。 面试时考生携带材料: (a)一页纸简历(A4); (b)若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证书原件和材料复印件。 4、体检 所有攻读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西溪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结果于4月13日前交到屏峰校区信息学院办公室A520室。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联系电话 0571-85290631 参加复试名单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