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03-28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和同学:

为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内容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原则及数量

1.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分开申报,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择优进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推荐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数为40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为120项。

三、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可以个人或团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以团队申报,团队申报的参加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

2.申报名额:各学院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5项。

3.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分别填写对应的《申报书》和《项目清单》。

请信息学院的学生项目,于413日前将上述资料发至xxxykjcx@163.com,邮件标题“2018国创校创,同时416日周一上交纸质稿材料至信A404褚老师处。

学院组织初评,择优推荐到校教务处参加校级评审答辩。

4、学校组织评审

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由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项目立项

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的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并予以公示和发文。

四、项目资助及管理

1.经费资助

1)资助额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经费资助1000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经费资助:20000/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经费资助5000/项,校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经费资助10000/项。

 2)经费使用范围:项目经费可以用于购买(复印)图书、资料、药品、元器件等相关耗材,参加学术会议、与调研活动相关的交通费等。各学院应多渠道筹措经费资助学生进行创新性的训练。

2.项目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检查、结题验收等,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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