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第五批浙江省特级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 发布日期:2017-11-22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的通知》,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强省,增创战略资源新优势,今年我省将开展第五批浙江省特级专家评选活动。为做好学校浙江省特级专家的推荐及初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 ? 在我省工作两年以上(劳动人事关系在省内),具有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同等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学者。省外引进人才须在2015年10月31日前全职到我省工作。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包括部属在浙)党政主要领导,本次不列入参评对象。各单位重点推荐55岁以下优秀中青年专家,注意推荐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全省评选名额30名,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具体按三大领域进行评选:

  1.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含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

  2.工程科学技术及工程管理领域;

  3.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

  依照省特级专家评选工作规定,如实际当选人数少于评选名额,则以实际当选人数为准。

  二、评选条件

  被推荐的专家、学者,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优良科学道德,学风正派,事业心强;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系统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二)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重大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 ? (三)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重大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 ? 1.11月22日-11月26日

? ? 所在单位推荐,组织填写材料,附件材料可由被推荐人提供,被推荐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确认函;

? ? 2.11月27日-12月4日

? ? 学校组织推荐、初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和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在公共场所和校园网进行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推荐。

? ? 四、推荐材料要求

? ? 《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推荐表》(表式见附件1)、《第五批浙江省特级专家初选候选人汇总表》(表式见附件2)各1份及电子稿和附件材料1套。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按上级部门要求准备相应材料。请各单位于11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

? ? 推荐浙江省特级专家候选人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省特级专家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 ? 联系人:谢春萌,联系电话:88320543。

    因时间紧急,请申报教师尽快填写表格,准备附件材料,表格电子稿请于11月24日上午11:00前发至yuling@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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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特级专家推荐表.doc

? ??附件2:初选候选人汇总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