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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
发布日期: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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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直属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7〕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科研任务等,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 201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计划选拔40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重点: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文化产业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围绕省政府战略部署、重大专项工作、重大平台建设,选拔推荐业绩突出的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推荐污水防治、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高校优先推荐在我省实施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中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并结合一流学科建设要求,重点推荐一流学科培养人选。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4名。学校每个学院(研究机构)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目前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青年教师不占推荐名额,可直接推荐。 三、推荐选拔程序 (一)申报教师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供个人佐证材料,一并报所在单位。填表时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今年在151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评价过程中,将在组别内分学术型、应用型、学术应用并重型三种申报人员类型,采取不同侧重的评价办法。学术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创新性理论成果、学术研究等情况;应用型申报人员侧重考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经营管理等情况;学术应用并重型申报人员兼顾考虑上述两方面业绩情况。申报教师请根据自身所从事专业情况,选择合适类型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选拔推荐重点,择优推荐优秀青年教师。推荐时要提出清晰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具体可行的培养举措。申报人选的培养目标、举措是推荐必备条件,纳入选拔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并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后,报省教育厅评审推荐。 (四)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推荐人选的学科专业情况,分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四、推荐材料和要求 (一)《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A4纸不超过40页,单独装订)各1份。 (三)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表中第一至十项内容,并填写第十二项“用人单位具体培养目标计划”和第十四项“对申报推荐人选爱国拥党、为人品德,学风道德以及成就贡献的评价”。 省151人才工程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我省学科、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于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东科教楼南223),同时将附件1、2的电子稿发送至szk@zjut.edu.cn。 联系人:程志君,联系电话:88320543。 附件: 1.2017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请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相关材料请务必于5月24日前交至学院办余凌处(登记表内容请填写至第十二项),电子稿同时发至yuling@zjut.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