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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7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dy
发布日期: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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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规定,2017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规定,各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博士生人数的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硕士生人数(含专业学位硕士)的4%。
二、报送材料:
1.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
2.各被推荐人填写的相关推荐表格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以“学院+姓名+推荐表/简况表”格式命名文件,如“化工+王**+推荐表”;
3.各被推荐人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凡在推荐表中填写的项目均需佐证材料一一对应),电子稿以“学院+姓名+佐证材料”格式命名文件,纸质稿和电子稿需一一对应;
4.各被推荐人学位论文最终版电子稿(pdf格式)一份,论文最终版电子稿以“学院+姓名+论文”格式命名文件;
5.各被推荐人的论文评阅书电子稿(pdf格式带水印)、答辩记录扫描件,以“学院+姓名+评阅书/答辩记录”格式命名文件。
以上材料请打包以“学院+姓名+博士/硕士”格式命名,发送至daiying@zjut.edu.cn,纸质材料交至广C617,截止时间5月11日。
三、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事项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2017年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请参照《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准备相应表格材料,待2017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束后,从校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上报,并满足有1位以上(含1位)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及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推荐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