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 发布日期:2017-04-28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妇联《关于做好“发现最美浙江人”—第五届浙江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文明办〔2017〕6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省道德模范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五类,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按照设奖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推选工作,推荐方式为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单位对拟推荐人选进行面谈考察,确保事迹真实、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群众认可,保证推荐工作质量。于5月3日前将推荐表(附件2)一式1份,报送至学校人事处人事办公室(东科教楼南211),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rsc@zjut.edu.cn。

    2.人事处审查推荐人选材料,按要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3.学校成立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小组,评审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对拟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公示。

    4.人事部门根据要求准备材料,5月7日报教育厅。
    附件压缩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