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 学校第四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学院分工会
发布日期:2017-04-06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党群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立德树人、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鼓励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争先创优,为加快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目标再立新功,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五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办〔2017〕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浙江工业大学第四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教育教学一线的在职教职工均可推荐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 2、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依法履职,为人师表,引领教书育人风尚。 3、教学技能精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 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从师德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师德标兵候选人。 三、评选名额 1、各单位可推选1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2、全校共评选15名师德先进个人,其中推荐3名为师德标兵。 3、省教育工会下达我校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3名,学校将在校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 四、评选程序及表彰 1、各单位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 2、在校工会微信平台设立投票栏,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投票。 3、参照投票结果,经学校评选领导小组会议评选、报学校党委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学校第四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和省第五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候选人。 4、评选过程中穿插“我看工匠精神”主题讨论活动,望各学院动员组织教师围绕此主题征集感言或体会短文(具体要求见附件2)。 5、学校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由校党委发文表彰。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认真填报有关材料。(1)候选人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填写。登记表内“主要先进事迹”一栏要求填写5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材料。(2)撰写被推荐人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突出主要业绩。(3)照片2张(一张两寸免冠标准照;一张生活照电子版,500K以内)。(4)获奖证明等有关资料电子稿。事迹介绍材料按公文格式排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2、各单位务必于4月15日前将推荐登记表送交校工会办公室(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工会邮箱(gdgh@zjut.edu.cn)。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评选程序进行操作,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保证评选的质量和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浙江工业大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data/attachment/file/20170405/6c10d74bb3703347c1a6dbe91608035d.doc 2、关于开展“我看工匠精神”主题讨论的通知/data/attachment/file/20170405/3e11835c2207a2afb3021454cd2ad2d9.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