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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首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支持对象期满考核及第二批支持对象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
发布日期: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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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直属研究院: 为深入实施“3765人才工程”,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精神,学校将开展首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支持对象期满考核以及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支持对象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期满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14年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已入选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的,不再参加本次期满考核。 (二)考核内容 根据支持对象、学科(团队)、学院(研究院)和学校签订的《“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目标责任书》,主要考核支持对象在支持期内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以及所在学院(部、研究院,以下同)为支持对象成长发展所采取的培养举措。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期满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进入更高层次的培养计划。 (四)考核方式 “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期满考核实行自我总结、学科和学院评价、学校考核的方式。支持期内,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所在单位有变化的,由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请入选首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期满考核表》,所在学科、学院对照支持对象的《目标责任书》审核考核表有关内容,并就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完成发展目标签署具体意见,提出考核结果。 《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期满考核表》纸质稿1份于2月24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版发送至szk@zjut.edu.cn。 二、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目标责任书签订 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入选名单已发文公布,全校共有9位教师入选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49位教师入选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为提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效果,请各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支持计划的实施工作。 (一)有关学院要根据入选教师的具体情况,结合学科(团队)发展需要,以入选教师填报的“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请表中所列培养目标为基础,指导入选教师认真制定《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三年)的发展目标和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的支持对象根据发展目标,应在支持期内至少申报1次国家级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计划请在《目标责任书》阶段性目标中明确。 (二)根据“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实施目标,有关学院要为每一位入选教师制定针对性的培养举措;所在学科(团队)为入选教师配备相应领域的知名专家作为学术导师。学院、学科(团队)要主动了解、关心入选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为入选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入选教师要主动瞄准学术前沿,潜心研究、锐意创新,加强学术交流,每年在学院、学科等范围内作一次学术报告,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尽快成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青年学者,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学校将在支持期内为支持对象发放特殊津贴,优先推荐支持对象申报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和学校“朝晖计划”等出国研修项目,并根据《目标责任书》进行中期检查和期满考核。 《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目标责任书》纸质稿一式1份于2月24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版发送至szk@zjut.edu.cn。 联系人:程志君,联系电话:88320543。 附件压缩包,内含: 2.《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期满考核表》 3.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入选名单 4.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入选名单 5.《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目标责任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