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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符合情况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
发布日期: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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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学校2017年1月11日会议布置,2-7级岗者近五年业绩若不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不核拨相应的岗位绩效津贴。现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核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2-7级专业技术人员(除学校中层干部、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聘教授和副教授外)
二、对照条件: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江工业大学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浙江工业大学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的要求,教授、副教授四个类型可打通对照,任一类型任职条件匹配成功即可符合考核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教师个人申报。教师个人根据近五年工作业绩填写《教师(研究)系列年终考核基本条件对照表》,实验及工程系列教师请参照该表格制作相应表格并填写。业绩统计时间节点为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提交表格。请教师于1月16日(下周一)中午11:30前将对照表格直接提交至学院办公室余凌处(广C613室),同时电子稿发至yuling@zjut.edu.cn。逾期未交者视为不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3.学院公示。学院审核对照表并公示。
4.结果上报。学院将结果上报至学校人事处。
附件:
1.教师(研究)系列年终考核基本条件对照表
2. 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
3.浙江工业大学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
4.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基本条件
学院办公室
2017-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