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计财处关于做好2016年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 发布日期:2016-11-18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2016年即将结束,为做好2016年年终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加快执行进度,避免省级财政国库资金被原渠道收回。根据浙财预字【2007】12号文件的规定,国库指标下达第二年末还有结余即为净结余,将实行收回政策(具体项目可参考计财处公告“关于2016年末到期财政国库项目经费请尽快安排使用的提示”)。

二、  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采购预算调整申请工作,国库项目(不含重点高校建设计划项目)采购预算指标调整申请截止时间为1130,采购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129逾期计财处将不予受理,请相互转告。

三、   各项经费的余额及明细情况,可通过计财处网上查询系统(http://172.16.15.80/WFManager/login.jsp) 或通过安装财务移动APP(http://172.16.13.169/newsDetail.jsp?id=1220)进行查询。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