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办 发布日期:2016-03-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6-2017学年我校访问学者导师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可接受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也可申请成为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三年主持并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者,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2)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一级刊物2篇及以上或权威刊物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2名)。
    3.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二、申报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并计划在2016-2017学年接受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填写《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及《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确定拟接受访问学者的课题及人数,报所在单位审核。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以及《汇总表》各1份纸质稿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并将《申报表》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邮箱szk@zjut.edu.cn,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8320543。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在2016-2017学年接受访问学者的教师关注并及时申报,相关材料请于3月9日前提交至广C613余凌处,同时电子稿发至yuling@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