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及有关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6-01-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十二五”时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考核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3号)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对2013年入选的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期满考核,并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攀登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
    1.考核对象及内容
    对2013年入选的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期满考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具体考核内容为培养对象、所在学科、学校三方签署的《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协议书》确定的培养目标和相关考核点。
    2.考核程序及材料要求
    (1)培养对象对照《培养协议书》中的考核要点,根据个人情况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
    (2)所在学科对照协议内容进行考核。
    (3)所在学院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4)学校确定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情况,所在学科划拨剩余培养经费。
    二、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攀登项目验收
    1.验收项目
    2013年度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攀登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4。
    2.验收程序及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攀登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5)。
    (2)所在学科审核、验收。
    (3)所在学院提出项目验收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4)学校确定验收结果。
    三、考核验收材料要求
    各学院考核、验收并汇总后,将《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考核登记表》《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情况统计表》《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攀登项目验收申请表》和《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攀登项目及培养对象考核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6),纸质稿一式1份于1月22日之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子良A218),同时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黄初冬,联系电话:88320097,电子邮箱:szk@zjut.edu.cn
    附件.rar
 
    我院入选2013年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攀登项目的教师名单为
    任宏亮、翁国庆、陈怡、张聚、张文安
    请教师本人填写相应表格,所在学科做好审核、考核工作,并于1月21日将相关材料上交院办余凌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yuling@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