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经学校党委同意,我校十届三次教代会暨十一届三次工代会拟于2015年12月上旬召开。本次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动员全校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新一轮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去,凝心聚力,为加快建成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群策群力,推进学校新一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对加快实现学校发展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认真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和要求
教代会代表们应围绕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站在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高度,根据当前形势,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社会服务和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所提交的提案形式规范,内容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行性。
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实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过程中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建设以及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推进学校新一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师资队伍建设、行政管理、产业、后勤职工等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有关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 其它关于教职工关心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下述问题不能作为提案:
①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②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
③缺乏可操作性;
④不具代表性的仅涉及教职工个体的具体问题;
⑤十届一次教代会已形成提案的问题不再重复申报。
二、提案的格式
1.提案一般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4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2.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
3.每份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内容要明确,建议或措施要具体;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将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置,不列为大会提案。
4.填写提案表(见附件),要求使用钢笔、水笔等书写或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允许另附页补充,一式两份。
三、提案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下午16:00。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一般作意见、建议处理,不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请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上交的提案要求一式两份),于截止时间前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提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gdgh@zjut.edu.cn。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
请各位代表于11月27日之前将提案表的纸质稿交至广C617,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angxy@zjut.edu.cn。
正式代表名单:陈国定、仇翔、冯远静、华惊宇、杨马英、杨东勇、何通能、陈明军、南余荣、贾立新、覃亚丽
其他教师如有提案,请通过以上代表提出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