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期满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3-05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期满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5]2号)要求,现就做好学校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此次期满综合考核评估的对象是:2010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2010年后已从第二层次选拔为第一层次、调离浙江省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此次考评范围。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4个方面。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达到领先水平。对于培养期内业绩贡献不明显的人员,将延期2年再参加综合考评,如仍不通过者,将退出培养工程。
    三、考核方式
   
请列入考核范围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填写《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和《2015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填写考核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经学校审核后,报送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考核。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
    2.《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附件2)1份。
    请有关入选人员及所在单位重视省151人才工程的综合考核工作,认真开展综合考核评估工作,单位考核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上述材料请于3月2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A218),电子表格同时发至szk@zjut.edu.cn
    联系人:余凌,联系电话:88320097。
    附件:
    1.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
    2.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

    注:1、请相关老师于3月18日之前将材料交至广C617杨细银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angxy@zjut.edu.cn

         2、《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中所在单位评价意见由学科负责人先拟好初稿,发送电子稿至邮箱yangxy@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