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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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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5〕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选拔名额
2015年度全省共选拔37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重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我省重点主导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倾斜;高校优先推荐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博士教师(科研人员)。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2名。学校每个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并进行排序。
三、推荐选拔程序
(一)申报教师根据填表说明填写表格,并提供个人佐证材料。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发展重点,择优推荐优秀青年教师。推荐时要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培养举措的可行性将作为选拔评价指标,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将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围绕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组织评审推荐,并对拟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格内容进行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四)省教育厅经组织专家评审,推荐至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业,分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条件者,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四、推荐材料和要求
(一)《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2)及佐证材料各1份(佐证材料要求不超过40页,单独装订)。
(三)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表中第一项至第八项内容,各单位在填写第九项“用人单位具体培养目标计划”时,培养目标应为各学科领域骨干人才,成为省级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要因人制定,举措要具体化,要为申报人选配备培养导师。
省151人才工程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我省学科、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请于3月1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A218),同时将附件1和2的电子稿发送至szk@zjut.edu.cn。
联系人:余凌,联系电话:88320097。
附件:
因我们学院就2个名额,请要申报的老师于3月13日下班前将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先不要装订)交至广C617,同时将电子稿(包括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及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发送至邮箱yangxy@zjut.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