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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增选2015-2016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5-2016学年我校访问学者导师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可接受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也可申请成为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三年主持并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者,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2)进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级刊物2篇及以上或权威刊物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2名)。
二、申报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并计划在2015-2016学年接受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填写《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及《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确定拟接受访问学者的课题及人数,报所在单位审核。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以及《汇总表》各1份纸质稿于2015年3月2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并将《申报表》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邮箱szk@zjut.edu.cn,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8320543。
《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doc
《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doc
请符合条件需要申报的老师于3月18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包括申报表及汇总表)交至广C617,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angxy@zju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