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青年学术骨干海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2009]2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的国际化建设进程,提升青年学术骨干创新能力、学术和教学科研水平,2014年学校继续实施青年学术骨干海外培养计划(简称“朝晖计划”),现将今年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4年计划选拔青年学术骨干海外访学30人,其中,青年学术骨干海外访学(教学)10人左右。留学期限6-12个月。
二、选派条件
1.热爱祖国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具有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思想、业务素质,教学科研工作表现突出。
2.具有博士学位(外语、艺术学科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海外访学(教学)的教师,可酌情适当放宽条件。
3.研修内容必须与所在学科发展方向一致,并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出国研修计划。青年学术骨干海外访学(教学)侧重学习研究国外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等,研修内容必须与所教授专业及学成回校后开设的全英文或双语授课专业核心课程相一致。
4.申请海外访学(教学)的教师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至少1次为“A”(优秀)。
5.具有一定的对外交流能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外接受高校对外语的要求。
6.身体健康,能胜任国外学习研究工作。
曾入选过由学校全额或部分资助的出国项目的教师不再申报,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旅费项目、青骨项目等。
三、选拔程序
1.教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海外访学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申请海外访学(教学)的教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学术骨干海外访学(教学)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规划,对申请人的研究水平、学术发展潜力、教学能力、出国研究方向和研修计划进行科学合理地评估,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对申请海外访学(教学)的教师,各单位须根据本单位全英文或双语课程建设规划,明确建设课程,并报教务处审核同意。
各单位须对推荐人选(2人以上)进行排序,按推荐类别分别填写《2014年度青年学术骨干海外访学申请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和《2014年度青年学术骨干海外访学(教学)申请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相关纸质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A218),申请表与汇总表的电子稿统一发送至szk@zjut.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
4.学校讨论确定选派人员名单。
四、资助标准
1.资助费用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由学校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提供。
2.入选人员如未享受过学校“海外支持计划”,其在规定的出国期限内工资、津贴等待遇按《浙江工业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海外研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执行。如已享受过学校“海外支持计划”,其工资、津贴等待遇按《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出境)暂行规定》执行。
五、管理和考核
1.入选人员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按照国家公派留学标准执行。出国人员按期回校工作后,全额返回保证金,并须在学校工作5年(含)以上。出国人员的派出、在外管理等其他有关事项按《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出境)暂行规定》(浙工大人[2004]26号)执行。入选人员未享受过学校“海外支持计划”,出国前同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海外支持计划申请表》。
2.派出人员结束研修任务回校报到时,向人事处提交《公派出国留学总结表》,并在学院或学科范围进行留学汇报。
3.以海外访学(教学)身份出国进修的教师须获得国外进修大学至少一门相关课程的学分。访学经历可视为青年教师助课经历,并计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
4.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派出人员回国后6个月内,由所在学院根据派出人员研修申请表中的具体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5.派出人员若辞职或调离学校,应偿还学校在出国期间支付的岗位津贴和留学期间生活费,不受协议中服务年限的规定。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出国进修单位由教师自行联系,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导师须为拟进修学科的知名教授。“朝晖计划”资助范围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2.“朝晖计划”培养人选原则上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地方合作项目和1:1配套资助项目未入选的教师中优先选拔。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等校级(含)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重中之重学科、创新团队的青年学术骨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获得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坛新秀奖”、教学技能比赛“十佳青年教师”称号、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主要成员优先考虑。
3.派出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保留到2016年12月31日,届时仍未派出的,取消留学资格,原则上不受理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学校“朝晖计划”。
4.从2015年起教师申请学校“朝晖计划”,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见附件5)。
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照“选拔优秀骨干、派往一流高校、师从知名导师”及“任务导向”原则,选派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到海外高校学习研究,开阔学术视野,跟踪学科前沿,以加快新一代青年学术骨干和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
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8320543,邮箱:szk@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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