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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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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高等学校开展“浙江省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21号)精神,今年起,“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表彰项目将与其他表彰项目归并为省级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项目。现将今年省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中层正职及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经验丰富,育人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育人效果好; 5.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6.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推荐名额 今年在全省高校评选“浙江省优秀教师”100名。我校推荐名额8名。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24日-29日 各单位根据上述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推荐1名教师,并将《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表》、《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及《浙江省优秀教师登记表》(见附件)纸质各1份及电子稿报人事处师资办; 2.7月1日左右 学校评审并确定推荐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公示; 3.7月10日前 向浙江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8320543,邮箱:szk@zjut.edu.cn。
下载: 申报说明:我们学院有1个推荐名额,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6月27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表》、《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及《浙江省优秀教师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稿各1份交至学院办公室广C617杨细银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angxy@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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