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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办理2014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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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直基发[2013]3号和浙工大发[2007]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 未办理过“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填写《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职工个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附表2)并附送相关资料(见附表1)。 二、“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调整 “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已按月发放,因职务职称晋升需调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如未发生婚姻状况、住房信息(除商品房外的住房)变化的,填写《住房公积金补贴调整申请表》(附表3),单身教职工须附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如发生婚姻状况、住房信息(除商品房外的住房)变化的,填写《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职工个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附表2)并附送相关资料(见附表1)。 交表时间:2014年4月18日前交房产管理处(A区228) 联系电话:房产管理处 88320070 人事处 88320402 注:“新人”中属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住房安置办法》(浙工大发[2007]22号)规定,选择领取住房安置费的不再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不必 填写申请表。
附件(可下载): 附表1:关于办理2014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的说明 附表2: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职工个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