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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申请勤工岗位、设立科研助手岗位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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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新学期开始,勤工岗位和科研助手需重新申请。有意向申请办公室勤工助理的同学在附件中下载、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需要设立科研助手岗位的教师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手岗位及派遣登记表》,于2014年3月5日下午16:30之前将打印稿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广C622,并仔细阅读科研助手相关规定和勤工细则,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优先。
如有疑问可致电:85290056,联系人:陈老师
附1:科研助手相关规定:
1、凡设立科研助手的教师,要求必须在学院当年的科技创新中设立项目,且设立项目数等于或大于设立科研助手人数。
2、凡参加科研助手的学生,必须在当年的科技创新中有立项项目,且顺利完成并参加学校运河杯。
附2:信息学院勤工细则:
1、工作时数标准:原则上每岗每月(科研助手除外)不超过300元。
2、工作不负责、定岗工作未完成者酬金酌减,并通知本人终止聘用。
3、勤工同学每月1日起到辅导员办公室广C622拿核定单。
4、学院各岗位负责人填写工时核定单,老师或同学每月5日前送交工时核定单及岗位工作时间详单至辅导员办公室。
5、如若工时有错误请及时告之辅导员,进行更正。
另,由于寒假原因,2014年1月份与2月份的勤工酬金于3月初录入勤工系统,届时请各位同学及时确认工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