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全国三八红旗手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yxy 发布日期:2013-11-08 浏览次数:

党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三八红旗手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5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有自尊、自信、自理、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突出贡献。

    5.须获得过省级三八红旗手或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其他省部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指由省委省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省委组织部与相关厅局级单位共同授予的荣誉称号)

    6.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厅要求,我校可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1名。

    三、推荐程序

    1.各部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人选填写《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附件),以A4纸打印,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以内,如被推荐人选事迹突出,可提供典型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同时提供电子版)。各部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于11月11日中午下班前将登记表纸质稿交人事处人事办(A-220),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rsc@zjut.edu.cn

    2.学校成立全国三八红旗手推荐小组,评审推荐人选,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3.学校推荐人选根据要求准备材料,11月12日报教育厅。

    联系人:童珊珊;联系电话:88320402。

    请符合条件要申报的老师于周一中午11:30之前将准备好的材料《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至广C617杨细银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angxy@zjut.edu.cn

    附件:全国三八红旗手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