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3]26号)精神,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条件
(一)已列入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
(二)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外国专家局规定的“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高级120分或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或近5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生活1年以上(附有效证明)。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正高级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二、选派程序
申报人员请填写并将《浙江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一式1份)、《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一式3份)和外语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2日中午12点前上报到学院办公室仇翔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qiuxiang@zjut.edu.cn。
三、进修渠道、期限和经费
出国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由进修人员自行联系落实,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和知名企业。进修学科和项目应是拟去进修国的强项,并具有针对性强的研究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国外合作者。出国进修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
进修人员的出国进修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等,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标准(财教[2010]286号)进行资助。
四、其他事项
1.经批准派出进修的人员,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出国进修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
2.派出人员进修期满回国后,应将进修情况以书面报告分别报学校和省人社厅,作为对其进行考核和进一步培养、资助的重要依据。
3.派出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回校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偿还相应的出国进修费用。
注:相关表格下载:http://www.zjut.edu.cn/zjutnews/newsDetail.jsp?id=8589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