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

 

 

申报2013年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 93号)精神,为加大我省高校教师出国研修的选派力度,促进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2013年将继续实施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做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合作协议,2013年拟选派150人(1800·月)出国留学,其中理工农医类80人(960·月)、人文社科类70人(840·月)。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个月—12个月(原则上建议申报6个月或12个月)。

 

三、优先选派学科专业及资助内容

  理工类优先考虑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船舶制造等)、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环境科学、医药卫生、计算机科学等专业。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文化创意产业、外语类、学前教育等专业。

  资助内容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四、重点选派范围                            

  重点考虑以下人选: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与管理任务的教师、管理人员。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已申报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可兼报本项目。鼓励申请人在申请项目的同时,着手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评审时将优先考虑已取得国外邀请函或有国外渠道的申请人。对于语言专业毕业且在国内从事语言教学工作的申请人须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

 

六、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的办法,择优录取。

  146—415日: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推荐。请申请人在41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并根据要求打印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与其他证明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有关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12),将纸质与41612点前申请材料一式3份交所在学院

   各有关学院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结合本单位学科及队伍建设的需要,进行排序推荐,填写《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汇总表》(附件3),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各有关单位于419日前统一将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以及《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汇总表》一式1份交人事处师资办(A218),同时将每位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以及汇总表的电子稿统一打包发送到szk@zjut.edu.cn

  2430日前:学校组织推荐;

  3525日前:教育厅组织初审,确定参加联合评审的候选人;

  47—8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教育厅组织联合评审(材料评审与面试相结合);

 510月: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611月: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7)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WSK考试(培训部培训通知由培训部直接寄发留学人员)。

 

七、项目管理

  申请人员被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国进行评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一律不再更改。

 2.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2年,2年后留学资格自动取消。2013年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151231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受理留学资格有效期延长的申请。请教师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再行申报,对于无特殊情况而放弃资格的录取人员,学校在以后类似的项目申报中,不予优先推荐。

 

八、相关要求

  1. 各有关单位应从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单位推荐意见应结合学科队伍培养需要,针对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填写。

  2. 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仔细查阅项目指南等有关材料;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尤其是学术成果研修计划等栏目,以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也开设了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http://www.zjedu.gov.cn)专栏,进行有关申报指导。

  3. 为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对尚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也给予推荐。  

  

学院联系人:仇翔,联系电话:85290570,邮箱:qiuxiang@zjut.edu.cn

学校联系人:刘青,联系电话:88320543,邮箱:szk@zjut.edu.cn

 

 

 相关表格下载 :   http://www.zjut.edu.cn/zjutnews/newsDetail.jsp?id=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