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十一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3-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第十批省派科技特派员任期将于3月底结束,根据浙委办〔2005〕25号、浙科发农〔2013〕3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选派10名教师赴我省欠发达乡镇担任第十一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3.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选派的科技特派员要尽可能满足乡镇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各单位的优秀后备干部都要到乡镇任科技特派员,接受锻炼。同时鼓励身体健康,有积极性的刚退休不久的科技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

    二、主要任务

    1.加强调查研究,帮助乡镇制定和完善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特别是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

    2.引进和推广适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帮助企业推进技术进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3.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帮助当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5.及时反馈农业农村工作信息,反映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相关待遇

    1.下派期间,教学科研人员岗位津贴上浮一级,管理人员职务津贴上浮一级,退休人员每月发放2000元补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2.根据入驻地类别给予往返路费和下乡补贴,分四个档次(分别为0.9万元、1.1万元、1.3万元和1.5万元),实行年度总额包干制;

    3.由省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

    4.职级、职称评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可申报科技特派员专项科技开发项目,该项目视同省科技重点项目。

    四、派驻欠发达乡镇

    武义县西联乡、泰顺县司前镇峰门办事处、文成县玉壶镇朱雅办事处、青田县小舟山乡、青田县章旦乡、缙云县大洋镇、苍南县凤阳畲族乡、平阳县水头镇闹村办事处、平阳县胜溪镇吴垟社区、庆元县贤良镇等10个地区。

    五、服务期限及工作方式

    1.省级科技特派员派驻乡镇一经落实,原则上不变,具体派出人员可一年一轮换,鼓励续派,入驻和交接时间为每年的3月底。

    2.科技特派员可以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当地实际,灵活掌握在基层的服务时间,努力做到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服务两不误,驻乡镇工作时间年度原则上不得少于180天。

    六、报名办法及地点

    1.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2.报名截止时间:3月25日

    3.报名地点:A区220室

    联系人:童珊珊,电话:88320402,电子邮箱:rsc@zjut.edu.cn

表格下载:  http://www.zjut.edu.cn/zjutnews/newsDetail.jsp?id=8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