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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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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2013年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竞赛的项目培育工作已经启动,在近几年的挑战杯竞赛中,我院也取得国家一等奖1项、国家二等奖1项,省一等奖2项的不俗成绩,体现了我院学生专业素质培养的水平。
根据往年挑战杯项目的培育经验,希望各位老师积极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项目的培育工作,特别是具有创新性、应用性,联系社会热点问题、有一定社会意义的项目能够积极推荐给挑战杯工作负责辅导员褚衍清,85290056,cyq@zjut.edu.cn,也可以帮助推荐学院优秀学生参与到项目中。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精神,为继续深化研究原有项目,重点培育“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参赛项目,决定开展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13年7月1日以前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立项,报送上本校研究生的大四同学也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各学院符合“挑战杯”参赛条件且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的作品,重点考虑2011年、2012年校“运河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立项优秀项目、国家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
2、学院承诺重点扶持,给予指导与扶持的项目。
3、申报团队愿意投入精力深化研究,指导教师愿意全力支持培育的项目。
三、基本要求
1、申报的作品分为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专业。
2、作品是2011年5月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竞赛评审时按学历分组评审。(上述可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进行培育)
3、原则上,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基于“挑战杯”竞赛的特点,要求项目具有创新性、前沿性,鼓励高低年级搭配组队,优先考虑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具备支撑材料的项目,充分考虑项目成果的可展示性。
四、申报程序
1、参加申报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3《项目概述清单》(电子版),并报送所在学院审核;
2、于10月29日前将推荐项目上报至褚老师处((《申报书》、《项目概述清单》电子稿、《申报书》一式三份纸质稿,邮箱:xxxykjcx@163.com);
3、我院可推荐到学校6项项目,校团委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审查,并确定立项项目。
五、项目支持办法
1、重点培育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浙江省与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重点培育项目优先推荐申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取得学院领导支持,在指导教师和学生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做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的选拔、推荐和重点培育项目的进一步指导和深化工作,努力提高我校学生参赛的整体水平。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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