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9-23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2]1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从201291日起省级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为落实上级财政部门文件精神,我校正在制定执行公务卡强制目录的具体实施细则。兹2009年我校推行公务卡以来,我校大多数教职工已经办理了公务卡,请已办理公务卡的老师严格执行强制目录,尚未办理公务卡的老师尽快到计财处办理,否则,以后将无法办理正常报帐付款手续。公务卡管理与使用按《浙江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施行。

朝晖校区联系人:陈贤鸿,电话:88320188,地点:子良楼A116

屏峰校区联系人:顾浙标,电话:85290188,地点:健B419

特此通知。

 

相关文件及具体要求请参见:http://www.jcc.zjut.edu.cn/wingsoft/html/news.jsp?id=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