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2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余凌 发布日期:2012-03-31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2012年我校各类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与参访导师要求
    A类访问学者——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参访导师仅限于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导师查询目录中所列的导师。
    B类访问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参访导师除了武汉中心导师查询目录中所列的导师外,还包括国内各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C类访问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参访导师除A类、B类访问学者要求的导师外,还包括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提供的导师目录中所列导师。C类访问学者请登陆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list.aspx?cid=10)下载查询2012—2013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
    二、推荐名额  
  A类访问学者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名;B类访问学者我校的推荐名额为不超过5名;C类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不限。
    三、推荐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四、推荐办法及时间要求
    拟申请国内知名高校作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及时联系接受学校及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并向所在学院(部)申报。各学院(部)按照师资队伍培养需要和推荐条件确定人选,于 4月5日前将《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和《教育部国内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推荐表(A类)》纸质一份及电子版报师资办,4月23日前将《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B、C类)》纸质一份及电子版报师资办,邮箱:szk@zjut.edu.cn,联系电话:88320543,相关表格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