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小和山、滨文苑专用房余房申购的通知
作者:余凌 发布日期:2010-12-21 浏览次数:

学校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滨文苑和翰墨香林苑余房分配的通知》、《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05]71号文) 、《浙江工业大学小和山、滨文苑专用房余房申购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专用房余房房源43套(房源清单附后)。其中小和山专用房37套,滨文苑专用房6套。
        二、申购条件、售房办法
        符合《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和对象的教职工均可申购。售房和计分办法具体参见《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管理办法》(公管处网页管理制度栏)。(《浙江工业大学小和山、滨文苑专用房余房申购实施细则》发文后再公布)
        三、售房价格
        小和山专用房多层基准价为2700元/平方米、超面积部分商品价3900元/平方米,小高层基准价为2890元/平方米、超面积部分商品价3995元/平方米。滨文苑专用房基准价为2890元/平方米、超面积部分商品价3780元/平方米。
        四、申购程序
        1、申购时间
        本次申购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计分截止时间与申请截止时间相同。申购人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专用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公共事务管理处网页下载),在12月30日下午5点前交公共事务管理处A239室(联系人 李斌,电话 88320071)。申购人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2)本人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3)双职工或住房换购的需提供配偶职称职级证明;
        (4)双方户口所在地住房的产权证明、原承租公房的退房证明及已购房改房的产权证复印件;
        (5)如配偶为外地城镇户口的,需由所在地户口档案管理部门(单位、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提供实物分房情况及该城市房改办出具的参加房改情况的证明,如为外地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二级政府(村委会、乡镇土管部门)出具的有无批地建房的证明;
        (6)引进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有无享受实物分房、经济适用房、住房货币补贴等内容证明,现单位夫妻双方住房证明。
        以上提供复印件的证件需校验原件。
        2、看房安排
        小和山物业联系电话86953459,地址:翰墨香林苑13幢1楼,教职工凭身份证自行前往看房。
        滨文苑物业联系电话87697851,地址:滨文苑8幢101室,教职工凭身份证自行前往看房。
        3、名单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部门)办公室人员转告本单位教职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