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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10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初试分数线要求及第二阶段考试的通知
作者:dy
发布日期: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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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76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做好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公布工程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初试分数线要求
(一)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1、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大于等于186分,并且英语成绩大于等于30分。
②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大于等于220分,并且英语成绩大于等于30分。
③GCT总分大于等于228分的,不设英语分数线。
替补分数线(仅针对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大于等于216分,小于220分,并且英语成绩大于等于30分。替补顺序如下:按照GCT总分顺序替补,如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成绩替补。
2、对于2010年调剂考生,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须获得学士学位,报考的是浙江省内的其他高校。
②GCT总分大于等于186分,并且英语成绩大于等于30分。
③GCT总分大于等于228分的,不设英语分数线。
3、持有2009年工程硕士GCT有效成绩的考生的成绩要求:
①GCT总分大于等于180分,并且英语成绩大于等于30分,且有学士学位。
②GCT总分大于等于224分的,不设英语分数线,且有学士学位。
二、初试成绩合格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相关事宜
(一)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达到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基本条件见附件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第二阶段考试。
1、资格审查办理时间:2010年12月24日、25日9:00-16:00。
2、办理地点: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子良楼A区205室
3、资格审查所带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考生现场确认时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2)报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持《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1份。
(3)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持2009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GCT有效成绩的考生,申请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除需提供上述的(2)、(3)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一式2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2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②2009年GCT成绩证明。
③浙江工业大学受理2009年工程硕士考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4)。
④持2009年GCT有效成绩并于当年虽被其他学校录取、但录取后未报到(或入学后退学)的考生,还需提交未报到或退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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